5月21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開展2019年度通州區人才公寓配租工作的通知》。此次人才公寓配租,符合條件的諾貝爾獎、圖靈獎、菲爾茲獎等國際大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等第一層級人才在通州可免費租下一套不大于1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如選擇租金補貼,以2019年通州區公共租賃住房周邊租金的平均值26.8元/平方米計算,第一層級人才在通州租任何一套住房,每月可補貼2144元租金。
《通知》明確了人才的申請條件和配租形式。人才公寓以家庭為單位,由人才提出申請,每個家庭只能承租一套人才公寓。
《通知》稱,人才須符合《通州區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規定,且在2017年6月后首次繳納社保。申請人需自首次在通州區繳納社會保險之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同時,人才到通州區創業或與通州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通州區內無住房。
根據附件中的《認定標準》,通州區高層次人才分為六個層級。第一層級為諾貝爾獎、圖靈獎、菲爾茲獎等國際大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其他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第二層級包括中央“千人計劃”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創業人才長期項目、高層次外國專家項目人選等。
第三層級包括中央“千人計劃”創新人才短期項目、青年千人計劃項目人選等。
第四層級包括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地方部門人選;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級以上優秀專家;全國技術能手等。
第五層級包括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等。
第六層級包括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第一完成人;省部級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省技術能手,高級技師;博士;具有特殊專業技能且表現優秀的人員等。
配租形式分為房屋配租和租金補貼兩種類型。第一至第四層級人才可根據需求選擇房屋配租或租金補貼優惠方式。
選擇房屋配租的,《通知》分配的房源皆為此前開放過的3個項目的剩余房源,可選的房型建筑面積分為40平方米、50平方米和85平方米,租金分別為每月26.8元/平方米、17.6元/平方米、22.5元/平方米。
對第一至第六層級人才給予最高100平方米、8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50平方米、40平方米的租金減免優惠。減免部分以外的剩余租賃面積,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收取。
第一至第四層級的人才還可選擇租金補貼的方式,給予最高100平方米、8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的租金補貼。租金補貼按月發放,標準按照通州區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周邊市場租金標準的平均值(2019年平均值為26.8元/平方米·月)×補貼面積×80%計算。
此前,北京市海淀區5月19日發布了優化海淀區人才公租房保障和管理政策。就職于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重點企業、重點引進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第三方服務機構的人員,以及具有公共管理服務性質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在職人員,均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申請人不再要求具有北京戶籍,只需申請當月前3個月在海淀區工作并連續繳納社保即可,“海英人才”及特殊人才還可適當放寬條件。同時,放寬了住房限制,乳溝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北京有住房,但距離申請人工作單位超過15公里的,也可申請人才公租房。此外,海淀區建立人才配租定量機制,根據申請單位的社會貢獻等情況綜合考量,給予房屋配租支持。